2009年4月8日

The Google Music Product

我也来说谷歌音乐

都是一些老生常谈的问题, 但是在blog里从来没谈过, 就破例写一篇 囧.

和菜头同学写了一篇向山寨致敬 写在谷歌音乐上线之后.
如果说这是一篇「无厘头」的文章, 那么是可以理解的 --- 现状就是如此, 与其抗争, 不如顺应潮流, 「山寨」一把, 「无厘头」一回.
如果说这不是一篇无厘头文章, 而是正儿八经的讨论, 那么和菜头同学就大错特错了.
首先要指出, 谷歌音乐不是什么山寨, 百度mp3也不是啥山寨, 只是歌曲的来源不同, 拉拢客户的方法有所区别. 一个没有踏及法律的灰色地带, 另一个踩着灰色地带不愿退出来. 而在设计上, 真的没有必要在「词汇」上大做文章, 用户习惯才是王道. 譬如播放器的 UI 以及「收藏夹」之类的功能. 至于名字怎么取, 只要别太离谱就ok.
MP3本身就是一个颇具争议的东西. 谷歌音乐当前只对中国地区开放, 国外用户根本没法访问, 为啥? 就是顾及到世界各地的版权状态不一致.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 Amsterdam 红灯区世界闻名, 你如果去了可以随便消费, 就好比百度mp3抑或是酷狗酷我之类的音乐客户端一样, 但是如果把这些红灯区放到其他国家, 就并非如此了, 起码得要遮遮掩掩的进行, 就好比 torrents 种子站一样. 谷歌音乐只是google全球战略的一个试点, 如果模式逐渐清晰, 很有可能全球推广, 同 last.fm 和 iTunes 之类的付费站点争夺客户. 当然, 到时候的模式究竟如何谁也说不清, 「不作恶」只是个大框架, 框架之下究竟如何实施, 条条大路通罗马.
所以, 如果真像和菜头所言, 取名「谷歌mp3」, 绝对是行不通. music 和 mp3 两个词汇之间范畴太不一样, 尤其是在唱片公司和经纪人眼中, 后者简直就是撒旦的代名词, 就好比 Hollywood 对待 p2p 就像如临大敌一样.
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 技术催生产业, 规模改变模式, 无一例外.

短期内, 让大众产生「盗版就等同于偷窃」的意识很不容易, 也不现实. 我的 Windows 操作系统就是盗版, 尽管我现在已经全面转向 linux, 但是诸如黑莓手机的「桌面管理器」, 还是必须得在 Windows 平台下进行, 尽管从技术上来讲, javaloader on linix 基本可以替代「桌面管理器」, 但是对于普通大众用户, 显然不现实, 哪怕是我这等喜欢折腾新兴事物之人, 也更愿意使用「桌面管理器」.
但是, 大多数互联网产品和传统的软件产品很不同. 就拿互联网音乐来说, 如果正版音乐和盗版音乐体验一致, 甚至更好, 譬如搜索结果更好, 没有死链, 音质更佳, 播放体验更好, 音乐社区更有互动更好玩, 那么, 年轻的用户, 以及大批潜在的「重要用户」自然会过来. 毕竟大家都知道, 互联网产品的赢利主要是10%的用户所带来的, 争取这一部分用户才是重中之重. 到时候, 就是轮到踩踏着灰色地带的mp3们来哭了. 当然, 到时候这些mp3也自然会改变策略, 迎合那时的市场规律. 毕竟, 达尔文的适者生存法则, 在市场规律中永远都不会失效, 何况互联网这个只有第一没有第二的领域.

当下, 正版与否真的只是一个概念. 除非有朝一日酷我酷狗都成了死链, 百度mp3没法mp3, 才是真正正版时代的到来. 可以预计, 到时候, 谷歌音乐也绝对不会这么开放, 让大家伙随意的免费下载了.

ok, 说了这么多, 谷歌真正该抓紧做的, 究竟是啥呢? 当然, 这轮不到咱们这些普通用户来说, 毕竟谷歌内部的互联网产品设计人士绝对不是吃素的. 但是, 根据我的看法, 当下谷歌一直没有触碰的, 就是「社区」这一块, 这也是谷歌和其他本土互联网产品的重要区别. 而谷歌音乐很有可能是一个极好的切入点.
豆瓣, 虾米, 这两个站点, 都有很多创新的模式, 很值得谷歌音乐产品组参考. 有时候, 音乐站点不仅仅只是歌曲数量多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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